1076007826
公告市府社会局办理之“107年度台北市金钻奖优良志工奖励”
公告市府社会局办理之“107年度台北市金钻奖优良志工奖励”,欢迎本校教职员工及家长踊跃于107年7月16日(一)前将推荐资料函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一、依据市府社会局107年6月12日北市社工字第1076007826号函办理。 二、旨揭奖励对象如下: (一)“优良志工金钻奖”:本府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所属及经其合法备案之民间志愿服务运用单位所属之志工,持续参与本市志愿服务工作满3年,且服务时数达600小时以上,未曾得过本奖项,亦无刑事案件纪录判决确定,且主动积积极以创新服务方法,对提升志愿服务品质及形象有具体成果者。 (二)“优良志工团队金钻奖”:本府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所属及经其合法备案之民间志愿服务运用单位所属之志工团队,成立满3年且团员人数达15人以上,投保志工意外保险率达100%且志愿服务纪录册领 册率达80%,具有健全之组织功能与完备之教育训练,且在服务绩效、团队精神、特殊贡献等项目有显著绩效者,具有健全之组织功能与完备之教育训练,且在服务绩效、团队精神、特殊贡献等项目有显 着绩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