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班制
前高雄市消防员徐国尧,还有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
前高雄市消防员徐国尧,还有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在2015年声请释宪,主张外勤消防员勤一休一,工作24小时、再休息24小时的规定不合理。而在今天,释宪结果出炉,大法官对于公务员服务法,没有给予性质特殊机关一个合理的轮班上限,还有连续休息的最低时数,宣告“规范不足”违宪,而相关单位,应该在三年之内,做出检讨、修正。 前高雄市消防员徐国尧2012年,在高雄办了台湾第一场消防员争取劳权的**,后来被密集记上42支申诫遭免职,至今两度和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向大法官声请释宪
鉴于我国自103学年度起设立高级中等学校建教侨生专班
鉴于我国自103学年度起设立高级中等学校建教侨生专班,延揽优秀学子来台就学。为因应侨生人数日益增多,相关主管机关应负辅导之责,研讨修业年限等问题,并针对侨生就学后之生活适应、语言学习、文化融合等多元面向建置辅导机制。爰建请行政院会同各部会,针对上述问题,在全国各地召开座谈会,广泛搜集各方建议后,于半年内具体研拟相关政策与辅导机制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表示,10月4日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劳基法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表示,10月4日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劳基法所称国定假日,提醒雇主应给予劳工放假1日且照给工资,如雇主因经营上需要,且征得劳工同意于当日出勤者,工资应依法加倍发给,即除给当日工资外,再加给一日工资,或择日补休。至于服务业或相关轮班制工作者,劳资双方事前协商将“中秋节”调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则10月4日已形成一般出勤工作日,但建议事业单位事先公布协商调整后休假,并于排班表上注记休假日或国定假日,避免争议。 至于部分工时劳工,10月4日当日原本排定有出勤义务者,事业单位应给予放假1日,并依约定时薪及当日工时照给工资;倘经劳工同意于该日出勤,应给付加倍时薪,即当日出勤工资应以时薪266元(133×2)以上乘以工作时数(8小时以内)核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