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调整至2020年9月19日(周六)举行。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提高我国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服务。本次考试我校共有6845名考生参加,在此我们倡议同学们诚信应考! 同学们,诚信是立身之本,是道德底线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分部开设的行政管理、法学、会计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整理如下。 第一条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等行为者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期末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即将拉开序幕,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诚信应考,艺术学院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努力学习,以自己的实力取得优异的成绩;诚信考试,以实际行动杜绝考试作弊! 同学们,当前社会的激烈竞争,一方面是知识水平的竞争,另一方面是道德水平的竞争。要想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他人与社会的尊重,我们就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学习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认真做学问,诚信做人,诚实的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场考试。 作弊不仅是一种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
近日,我校收到有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雷某某、卢某某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反映,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代码,并通过购买的代码完成论文的部分实验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确认,雷某某、卢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1、学校现有三个汉族食堂和一个清真食堂,必须在指定食堂就餐,清真食堂只供回族学生就餐。严禁损坏一切公物。男女生分区域就餐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第二校区的校园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针对学院第二校区的实际情况,增补《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三)款中第4、5、6、7、8项,分别如下: 4.不假离校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返校者,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以上违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若无理取闹或造成后果者,从重处分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让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下列场所禁止吸烟: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活动场所;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楼道、广播室、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各类活动室、浴室等公共场所;学校重点防火区及设有禁烟标志的场所。 二、由学工部老师、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校园禁烟检查组。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查和每天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吸烟的同学记录姓名和班级,检查结果上报学工部存档,并通报批评,检查结果与班级量化考评挂钩
近期在全校师生上下齐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刻学校个别学生大局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无视全校师生健康安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 对学校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现将违规人员的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交通工程学院2020级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杨某某同学和建筑工程学院2020级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吴某某同学,因未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疫情期间提前私自返校,严重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吴某同学,在学校疫情管理期间强行出校门,并与学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情节严重,严重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七款、第九款和第十款之规定,为教育学生本人、警示他人,严肃校规校纪
新华社杭州8月1日电(记者朱涵)浙江大学7月31日深夜发布消息,决定给予犯**罪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7月20日晚,浙江大学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信息在网络平台引发热议,并有网友爆料该生长期存在性骚扰等行为。 浙大表示,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