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员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实事求是的评价各系(部)及其教师的常规工作质量,为教学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室开展2019年期初教学准备情况综合督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以查课、听课、巡查、座谈会、抽查教学资料的方式进行。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各系(部)是否有检查落实教师(含外聘教师)预到岗情况,开学后是否有因未找到授课教师而影响开课的情况;本学期任课教师工作量情况
本中心由辅导及心理学系教授和辅导心理学家主理,透过提供各类专业的辅导及培训服务,包括心理辅导、学校辅导、家庭辅导、职业及生涯辅导、心理评估、各类培训、讲座、课程以及临床督导服务,提倡身心和谐的辅导理念。 香港树仁大学辅导暨研究中心(CRC),旨在支援与辅导心理学有关的训练、专业发展和研究工作。我们相信辅导有助人们调整人生经历中的种种挑战,是一个有价值的过程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日前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旅行团司机救了一座城》等10个文明督导员以及重庆市《张飞庙“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的导游文明引导短视频》等65个导游文明引导短视频优秀案例名单,旨在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文明旅游理念的理解及文明价值认同。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于去年4月启动2021年文明督导员及导游文明引导短视频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企业积极响应。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收集21个省、市(自治区)上报的文明督导员及导游文明引导短视频案例191个,其中文明督导员案例91个、导游文明引导短视频案例82个,并通过抖音、快手、B站三个平台站内信、话题方式征集导游文明引导相关短视频共1512个
2018年6月7日,为促进各店面督导工作的高效开展,我司总经办监察部召集各店面督导员于行政办公室召开工作沟通交流会,交流会中强调与解析了不同阶段店面督导工作的意义、重点及方法,并为转正的初级督导员颁发证书。敞开心扉的沟通交流与心得分享,为各店面督导员解开了日常工作中的疑惑,同时增强了督导员开展督导工作的信心与责任心。 督导员的成长离不开各店面店长、厨师长的支持,恭喜河南油田餐厅、省医职工餐厅、省医营养餐厅、郑大五附院餐厅、郑大三附院餐厅、旭飞光电餐厅督导员转正,并获得督导证书,感谢店面管理人员日常对督导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11月25日中午,2022-2023学年校级学生信息员聘任会议在图书馆5楼视频会议室召开。院长郭超、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校级学生信息员、校级专兼职督导员和规划与质量建设处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会议由规划与质量建设处处长付正光主持
2021新的一年,为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正确率,我司于1月15日在江西宜春金园社区举办了2020年的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和2021年的垃圾分类宣传员、督导员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由我司金园街道项目经理顾善斌主持,会议首先根据1月初管委会督查通报,一起总结了得失分之处,解读了2021年垃圾分类考评细则,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对这些细则一定要熟记,同时制定了新的工作方案。入户宣传时,要掌握好技巧,灵活运用,积极引导居民主动垃圾分类
湖里区文明办动员8所市属学校和全区55个省、市驻区单位加入,与社区建立长期结对共建关系,进一步凝聚和形成了多方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合力。 湖里区委书记林建与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交谈。 东南网6月2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夏菁)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已实施近一年,近日,记者从湖里区文明办了解到,湖里区文明办动员8所市属学校和全区55个省、市驻区单位加入,与社区建立长期结对共建关系,进一步凝聚和形成了多方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合力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针灸推拿学院于7月13日举行了“第十三届教师教学大奖赛”,针灸推拿学院院长张晓峰、党委书记张景祥、党委副书记郑剑、副院长唐强及我校教学督导组的三位资深专家于致顺教授、付克英教授、于慧敏教授参加了本次大奖赛。有十二名同志分别获一、二、三等奖。 大赛于下午13:00在会议室拉开帷幕,经过激烈的决赛,陈会君、黄亮分获大赛一等奖,王蕾、陈国平、王玥、刘波分获二等奖,陈佐龙、杨福彪、刘广宇、祝鹏宇、郭朝霞、于治国分获三等奖
4月5日,是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回乡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森林火情等事故的多发时期,也是疫情防控的敏感时期。当天,市水利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组织20名志愿者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值守、清明防火检查等志愿服务。 在川岛高速路口,我局安排了4名志愿者协助对返往我市车辆进行排查,精准落实“三查一问”工作要求,热情帮扶群众完成资料填报、核酸检测等工作,筑牢我市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建人﹝2019﹞5号)精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我部决定选取部分培训鉴定单位(机构)(附件1)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考核培训模式,解决工学矛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实效,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拟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适时将职业技能鉴定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