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7月4日至5日,广元市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个条例”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徐贵明出席示范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市委“两新”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邹贵平主持开班式
贵阳现代管理学校是由国内外著名专家、知名高校教授及成功企业家组建而成。是一所融企业内训与认证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综合性民办学校。学校奉行“高质量、高水平、高信誉”的办学宗旨,立足于发展贵州省职业教育事业,以开放式、多途径、全方位的教学模式培养国家和社会亟需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全社会劳动者职业素质的提高
浙江省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于2013年,挂牌在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培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浙江省全省卫生计生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成立至今,我中心不断完善网络布局,在全省设立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和培训点20余家;组织开展日常鉴定工作,共鉴定医疗护理员、卫生检验员、健康管理师、助听器验配师等职业(工种)7500余人次;现全省拥有医疗救护员、医疗护理员、妇幼保健员等工种考评员队伍近400人。 在委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中心始终致力于我省卫生计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办法》(鲁劳社办【2009】24号精神,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招投标,确定44家培训机构为我市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包括登记失业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和其他城镇新成长劳动者;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指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创业培训人员,包括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重点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定点培训机构中标单位及培训任务一览表》,结合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辅助岗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月27日下午,绿港集团组织党务工作者及25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经开区举办的2016年党务工作培训班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此次党务工作培训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马国成委员就发展党员专题党务工作进行授课,马委员结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详细阐述了发展党员工作上的各项程序和要求,重点讲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培训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提高了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提升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质量,12月13—14日,由泰州市科协、泰州市教育局主办,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承办的2022年科技辅导员培训班成功举办,来自泰州市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科技馆展教工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活动。泰州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嘉浩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泰州市教育局副处级干部丁骏主持开班式。 本次培训邀请东南大学校长助理、教授任祖平,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晔,中国科协“做中学”科学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教学中心副主任周建中,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STEM项目主管张军,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科技中心主任沈涛等专家授课,分别从创意来源、课题选择、创新创造、创新经验分享等多个方面为泰州市科技辅导员答疑解惑,着力提升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质量,特别是指导青少年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8月28日,湘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党校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第三期业务培训班,特邀请湘潭《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湖南科技大学教授喻军作《民法典》专题辅导讲课。来自湘潭市、湘乡、韶山、湘潭县文化执法队伍的49名执法人员参与此次培训。 喻军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体系摡况以及颁行的重大意义进行了精彩阐述,并结合案例生动讲解了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学术性和实用性很强
5月28~29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西安举办全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法人代表培训班。来自全省各行业43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法人代表参加了培训。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燕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省局巡视员、产业协会会长臧克福做开班讲话
各有关单位,各二级注册建造师: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区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11】12号)精神,我区自2008年开始实施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初始注册执业,至今,已有部分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有效期陆续届满,须办理延续注册方可继续执业。为使我区注册有效期为2011年12月底届满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顺利通过延续注册,现将我区第四季度二级建造师(必修课、选修课)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注册有效期为2011年12月底届满且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1、由于我区二级注册建造师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期届满人数较多,因此本年度不再安排2011年12月31日后注册到期的学员参加培训学习; 2、注册期在2011年12月底前到期的学员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具体办班通知,并及时在网上报名学习;如不报名我中心将不再安排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