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办期
纸本电子发票与交易明细表分离后,财政部表示
纸本电子发票与交易明细表分离后,财政部表示,中奖的消费者至邮局领奖时,只需出示电子发票证明联,不需连同交易明细一并出示才能领奖。 电子发票结束试办期,今(2014)起正式实施,财政部同时推出多项新措施,包括纸本电子发票的长度与宽度统一,方便消费者整理;另外,交易明细表与电子发票证明联分离,部分商店如超商、加油站等,原则上不再打印交易明细,民众可以从电子发票证明联下方两个QR Code自行查询。 新措施上路后,民众反映极多,特别是针对新版纸本电子发票,有关交易明细的变革可能影响领奖一事,财政部亦做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