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月20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近日在荆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议案、报告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函》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雅安基层立法联系点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政治、经济、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项目,加强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等征求意见建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
篮彩购买app《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草案)》,评估《条例》实施成效,并就当前《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掌握《条例》实施效果,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有关工作要求,去年我市成立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8月 19日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琼主持会议,法制委组成人员全体出席会议。 《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草案)》作为我市正在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按程序将进入三审
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决定宣传贯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决定的主要内容作深入解读,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对决定的贯彻实施作安排部署,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表态发言。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主持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率领调研组赴汉源县、石棉县开展《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与两县县人大常委会、县乡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村民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村级河长代表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交流,认真听取了两县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社会评价反馈及相关意见建议等。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针对调研内容和法规条文进行了交流发言
2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年首次法律专家顾问工作会议,征求《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意见,讨论研究《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顾问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张朝霞、胡长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助力市人大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条例制定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要求,高淳区人大法制委对《条例(草案)》开展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深入的研究论证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汇集民智体现民意积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上述范围内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形式书面提出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建议人基本信息
本文摘要: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新的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全称《条例》)于8月7日月实施。《条例》融合《消防法》修正案牵涉到的职能调整和称呼变化不作了适当改动,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加设了禁止性条款和罚则,是消防救援队伍升格转隶、全面深化消防执法人员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全国首部改动实行的地方性消防法规,具备独特的地方法律特色。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新的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全称《条例》)于8月7日月实施
2023年2月17日上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能源产业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武进区湖塘镇政府举行,此次调研座谈会由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座谈会的参会人员主要有: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人员,武进区湖塘镇党委和人大相关人员,本地新能源企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律和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代表等。民进会员、武进区政协委员是幼峰应邀参加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