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法
为准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渭南市司法局联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详细了解了大荔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场所建设、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县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基本情况。 检查组还抽查了羌白司法所、许庄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纠正起重机变形的方法有很多,也可以通过火来纠正。 这种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今天豪钢小编为大家做下介绍。 用火矫正起重机变形矫正效果较好,特别是对一些较硬的弯处;它的施工工艺也比较简单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26日讯 (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新湖街道司法所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培育基层普法能人和执法能手,打通社区矫正法宣传的“最后一百米”。 据悉,新湖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疫情防控,在社区卡口、社区公园、临街商铺等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连日来,发放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我市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为准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渭南市司法局联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详细了解了大荔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场所建设、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县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基本情况。 检查组还抽查了羌白司法所、许庄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毕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12月25日当天三次未打卡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12月份多次缺签,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12月份多次缺签,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之际,大荔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辖区各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结合查摆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切实增强刑罚执行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有序。检察干警与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就如何加强检司合作,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交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进行了充分探讨。 下一步大荔县检察院将找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围绕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确保《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衔接,不断推进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6月29日上午,铁锋区司法局继续深入南浦街道、光荣街道、扎龙镇的各大防疫卡口组织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相关内容,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易拉得,发放传单、宣传册、钥匙扣等宣传品向居民宣传《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相关知识,帮助居民通过扫码关注轻松获取法律知识及各种普法信息。扎龙法律服务所主任田东阳现场为群众进行宣传讲解、答疑解惑,促使群众对新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理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4月30日上午,邳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法》学习座谈会,分管副局长黄远飞同志出席会议,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全体矫正科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首先向全体与会人员印发了《社区矫正法》全文,并由社区矫正科负责人杜峰同志全篇领学;随后,杜峰同志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与大家共同研讨了相关专家学者对《社区矫正法》的解读;最后,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讨论交流,发表了各自的学习心得和感受
2019年7月24日上午,《社区矫正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9年第19期(总第16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受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委托,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李存捧一级巡视员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马曼同志,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陈培勇副巡视员和钟蕾同志参加了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