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
解放初期,政府在重视管理、维护和合理使用各类优等住房的同时
解放初期,政府在重视管理、维护和合理使用各类优等住房的同时,着重致力于棚户居住环境的改善和危险房屋的抢修。50年代,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和发动企事业单位自筹建房资金等措施,先后完成了肇嘉浜两岸棚户区的大规模改造;建成了交大、化工、江南、日晖、东安、龙山等居民新村27处,建筑面积达101万平方米,10多万居民迁入新居。1958年以后的20年,在住宅建设资金投入较少和人口剧增的情况下,居民住房难的矛盾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