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建华北大街(光华路至丰收路)道路大修工程定于10月14日(周三)22:00开工,工期40天(10月14日至11月23日)。施工期间,围挡建华北大街(光华路至丰收路)东半幅机动车道和西半幅内侧一条机动车道进行施工。考虑到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流向,将建华北大街(光华路至丰收路)西半幅剩余车道设置为单行道,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用于检测和调整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前照灯的发光强度、灯高和光轴偏移量。具备中文液晶显示界面、配备标准RS232通讯接口和模拟数据输出接口、激光定位,功耗低并可用电池供电工作(NHD-8000部分功能为选配)。适用于汽车修理厂简易检测线、汽车维修与保养单位以及3S/4S店对机动车前照灯的光束照射位置进行手动检测与调整
市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满足程序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做车牌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或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购买后未注册、未销售或者特型机动车,还应提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属于购买后未注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谭罡风,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教学名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1年07月车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现为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系教师,随州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研究院院长,湖北省校企共建环卫车研发中心主任。主讲《汽车构造》和《汽车高等动力学》等课程
2020年4月21日,国元保险界首支公司联合界首市交警支队在靳寨乡共同举办了靳寨乡(警保合作站、路长制)“警保联动”启动仪式,这标志着“警保合作”的此项业务在界首支公司正式开展和实施。 界首支公司严格按照上级公司《警保交联动推进“两站两员一长”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推动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与当地政府、阜阳银保分局、公安局、交警队、阜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沟通汇报,加大“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的工作推进力度。据悉,“警保合作劝导站”投入使用后具有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快处、交通宣传三大功能,设立专职劝导员,承担“交通安全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道路隐患排查、事故协助处理、保险业务代理等“六项职责”,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快速高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惠民解难,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今天(4日)海淀法院透露,去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的事故居多,占全部案件近三分之二,且基本上均造成1人死亡以上的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犯案人员选择自首的有八成多,刑期较之单纯逃逸者明显较轻。 据悉,2009年海淀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39件,判决结案38件,较2008年受理58件减少近20件,收案数量总体下降了32.76%
为加强天津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泰达大街实施限行中重型货运车辆的通告》。通告规定,滨海新区泰达大街(西中环至秦滨高速段),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限行中重型货运车辆。通告自2019年11月5日起执行
实务中,有人认为,行为人故意驾车撞人的行为系刑事犯罪,不论是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还是基于交强险仅在交通事故中适用这一认识,保险公司对肇事车辆均不用承担交强险责任。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骗保保险标的的经济学角度分析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的一所公安司法普通全日制大专院校,其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公安厅。 学院占地800余亩,位于风光秀丽的贵阳市龙洞堡文化教育区景色优雅,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学院现有教学系部(中心)12个,教研室41个,创办有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的理论刊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以及院报《贵州警院报》
经上级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1月28日至30日,受风力较弱、湿度增大影响,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大气污染物积累,同时受污染辐合影响,预计1月28日至30日,重度污染过程可能持续加重,将达到红色预警水平。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沧州市大气办《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沧气领办〔2020〕15 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27日20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