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所
1.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第18条规定
1.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第18条规定,公职人员就(到)职在本法修正施行前者,应自本法修正施行后三个月内,依第五条之规定申报财产,并免依第三条第一项为当年度之定期申报。惟公职人员如在本法修正施行日当日丧失应申报财产之身份者,则无须办理新法申报及卸(离)职申报。 2.本法第2条第1项第12款所列各项业务主管人员,其范围由本部会商各该中央主管机关定之,是本部业于97年10月16日发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十二款业务主管人员范围标准”,供各受理申报机关(构)据以认定该款申报义务人之范围,是乡镇市公所可依据该标准,先行认定应申报人员之其范围,惟为求各公所认定标准之一致性,应报请县政府政风机构再行确认
屏东市公所举办的温馨五月“同框.爱入镜”上传照片抽奖活动
屏东市公所举办的温馨五月“同框.爱入镜”上传照片抽奖活动,今天下午3时30分在公所二楼会议室举行,并以网络直播方式取信于民,最大奖iphone手机中奖人是电脑编号154,市长林恊松表示,整个活动是借由人手一机,透过与妈妈合照上传脸书抽奖模式,将爱与关怀的活动主题,明确的传达给市民,希望大家都能身体力行。 今天与会贵宾包括现场见证的代表会主席萧国亮,赞助厂商印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王世贤董事长、环球购物中心屏东店吴家昌总监,当然也要感谢太平洋百货、慈凤宫及屏东火车站的协助,提供奖品和场地放置“同框.爱入镜”活动看板,供民众前往入镜拍照参加抽奖。 “同框.爱入镜”温馨五月天抽奖活动,自5月4日至5月31日止,延续母亲节的温馨喜气,市公所脸书粉丝专页总计有524位民众,上传分享“同框.爱入镜”照片参加抽奖,而触及互动人数更破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