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彰化建县三百年.与廉同行艺起来”由本府政风处主办。在“艺文竞赛”部分,将办理“作文”、“书法”、“剧本”、“四格漫画”及“绘画”5项竞赛,办理期程为111年1月至5月。报名参赛方式如下:

1、县辖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得自主择一项或多项竞赛报名,先行办理校内竞赛。

2、校内竞赛获奖者之作品前3名,请于111年5月10日前将作品缴交各校所在之乡镇市公所政风室缴件,并填写“报名表及授权书”报名本次竞赛。

3、本县各乡镇市公所政风室请填列“公所汇整作品一览表”,并于111年5月31日前连同各校报名作品函报本府。

4、本府政风处将于收件完毕后,召集学者、专家针对作品进行评比,分别选出各竞赛组别(详下)前3名及佳作2名(如无入选作品时奖项得从缺)。

5、得奖人员将于县府公开场合表扬,得奖作品将在县内各公所等适当场所巡回展出,并视情形编辑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