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公司取得餐饮票,相关涉税知识要注意! 餐饮服务发票在公司日常经营中随处可见,招待客户、员工出差等,都会发生餐饮费用支出。那么,公司取得餐饮服务发票后,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让申税小微和您一起学习一下餐饮服务发票的涉税知识吧。 取得的餐饮服务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通常应当是唯一的,一件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也只是保护一件产品的一项外观设计,故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专利并不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
已注册的不应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对已注册的而不应注册的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取消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法律制度。为了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防止商标注册申请人恶意注册他人的商标,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监督,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已注册的不应注册商标的撤销做了规定。 为了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在规定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同时,还规定了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的撤销
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不断深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的改革”,不断探索新的监督工作方式,努力实现“五个转变”,通过转变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能,指导、规范我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工作,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法律、行政法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地方性法规、规章 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建设工程在施工前都需要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如未提供则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设计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现行电商法的第八十四条中增加,若电商平台对平台商家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四条作出修改: 一是延长反通知后等待期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建议收藏!什么是公开、真实、合法的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应当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能够为消费者所感知。商标必须以某种形式为消费者所感知才能够发挥其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
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 说明:《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省教育厅;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交学校,未按时交表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份 材料类型:原件 《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说明:《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复印,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双倍工资可以主张第二第三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因支付你赔偿金而不是什么代通知金没有为你交社保你只能要求补交除了失业金无法补交的情形可以获得一定赔偿外其他只能进行补交.委托律师办理吧. 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概要描述】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