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方式填报; (二)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 (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2015年,我局在上级部门和市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税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部门与社会、与百姓的联系更加紧密。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例,其中当面申请数3例、信函申请数1例。4例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同意公开答复2例,部分公开1例,不同意公开1例(不属于本部门公开)
5月6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政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今后,两江新区所有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在此“一站式”完成,这标志着两江新区政务服务工作迈向智慧化。 据了解,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政务大厅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包括1栋5层裙楼和1栋20层塔楼
2007年7月,联合国机构间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2006年联合国采购年度报告,报告显示: 1、采购总额继续增加。近年来,联合国采购总额呈逐年增加趋势,2006年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总额为94.02亿美元,比2005年的83亿增加了11亿,增幅为11.4%。其中,采购的货物为46.65亿美元,服务为47.37亿美元,货物与服务比例为49.61 : 50.39
1、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查询,对您手中所持的由山东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进行真伪判断。 2、由于该系统刚刚开始上线运行,数据有一定的延滞期,但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若因工作需要,急于进行真伪判断,需咨询当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予以鉴别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给纳税人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预约办税服务,有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随时可以办理
威海新闻网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威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延至4月30日,符合参保条件且尚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首次调整为2022年9月至12月,为防止因参保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而出现断保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其享有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威海市已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延至4月30日。凡在上述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不过,各统筹地区有所不同,但最迟不超过明年3月份,过期可要等一整年。 医保在微信内也可以通过城市服务,或搜一搜进入“社保缴费”入口,快速缴纳。 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结合各省实际,大部分地区已确定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为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国税机关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见附件1)或四川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渠道(含网上办税厅、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见附件2)。因业务或技术原因,部分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理(见附件3),对这部分事项,纳税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二、“省内通办”事项涉及的文书表单,加盖受理国税机关的印章
威海新闻网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威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延至4月30日,符合参保条件且尚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首次调整为2022年9月至12月,为防止因参保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而出现断保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其享有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威海市已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延至4月30日。凡在上述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