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657306
基于防疫特殊考量,对于申办户籍登记之法定最后期日在110年5
基于防疫特殊考量,对于申办户籍登记之法定最后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后,且仍于第三级警戒之期间者,可于解除第三级疫情警戒后再行申办,逾期者,依户籍法规定“正当理由”,不予裁罚。 依台南市政府民政局民国110年5月24日 南市民户字第1100657306号函意旨,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于110年5月19日宣布,国内疫情严峻,持续有本土病例出现,为加强相关防疫措 施,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国疫情警戒至第三级,对于国人外出、活动、大众运输实施相关限制措施,基于防疫特殊考量,请转知所属户政事务所,对于申办户籍登记 之法定最后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后,且仍于第三级警戒 之期间者,可于解除第三级疫情警戒后再行申办,逾期者,得依上揭户籍法规定“正当理由”之意旨,不予裁罚。 请民众多加利用线上申办户籍登记服务,线上登记完成后如需换发国民身份证、户口名簿者及无法使用线上申办者,可俟解除第三级警戒后再行申办,逾期者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