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
今年有许多连假,许多投保单位向劳保局询问,部分新进员工将在可能在连假中到职或离职,但当天无法透过邮寄或临柜等方式递送加、退保表,该如何帮员工申报加、退保呢? 劳保局表示,依规定,投保单位应于员工到、离职当日为其申报加、退保。惟若员工到、离职日适逢星期六、日或国定假日等放假日,为了不影响劳工权益,劳保局提供更多元且弹性的申报方式,俾利投保单位依规定申报员工加、退保。 投保单位可透过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申报员工加、退保,不因假日到、离职而影响员工的保险权益:当日申报者,假日亦可透过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申报员工加、退保;提前预办者,于员工预定到、离职日起前10日内,线上预办到、离职日加、退保;追溯加、退保者,于放假日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线上申报追溯员工加、退保
各半岛体育、校直各单位: 为助力赋能全省数字化转型战略,按照《河南省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岛体育征集报送2023年度5G重点项目的通 知》(豫5G办〔2023〕2号)要求,现面向全省高校和厅直属单位征集2023年度5G重点项目。 半岛体育申报项目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经审核确定的《2023年度河南省5G重点项目申报表》《2023年度5G重点项目清单》(附件1、2)(盖章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PDF扫描版和Word 电子版)请于2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至报送地 址,同时提交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至报送邮箱。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高校根据计划资助范围和条件,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初审,注意避免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并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1.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鼓励教师赴外地高水平大学进修,2021年访问学校志愿填报外地大学不得少于1个。对于志愿是长三角地区(非沪)大学的,优先推荐参加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
近期,中央财政拟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为做好我市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14号)确定的支持重点和范围,以本区作为项目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有申报意愿的区要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于3月17日前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前置审核
各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党支部创新活动实施意见(试行)》(鲁理工大党办发[2007]4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组织函[2010]1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理工大党办发[2008]8号)、《关于公布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的通知》(组织函[2008]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定于5月上旬对第三批党支部活动创新项目和首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承担第三批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项目的党支部和首批公布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要按照原定项目实施方案、示范点创建方案及有关要求,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并整理好图片、文字、实物等相关活动资料,填写《基层党支部活动创新项目结项申报表》(见附件1)、《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情况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经所在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连同相关工作资料于5月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稿发至dwzzb@sdut.edu.cn。 对于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并仍在进展过程中的创新项目,请相关党支部、党总支提交活动进展情况报告和相关说明材料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师生不断进取,进一步促进我校少先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表彰2014——2015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小组、优秀队(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好孩子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并使广大少先队员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1、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立志成才的崇高理想。 2、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作者: 来源:省水电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开展理论研究、撰写科技论文的积极性,依据《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学会计划于2020年4~10月开展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作者应是本会会员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2、论文内容应是以本会员单位承担、参加或管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管理和科研制造等为对象。 3、参评论文应是2018年1月~2020年3月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重点是勘测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生产管理和科研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川经信办技创〔2017〕6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决定启动2019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jxt.sc.gov.cn,备用网址:“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URL]),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 2、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