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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7年第1期总第二十期
简报2015年第4期总第十六
简报2017年第1期(总第二十期) 简报2015年第4期(总第十六期)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由民办学校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秀校(园)长57人、优秀教师153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52人。根据评审程序,现将拟评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天,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提出(联系人:肖丹,电话:18010507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