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
在法律英语中,不可以想当然地将bench译为“椅子”
在法律英语中,不可以想当然地将bench译为“椅子”,通常翻译为“法官”、“法官席”、“裁判庭/法院”等。在本文中,还需要注意bench conference这一术语。 参考译文:到十三世纪初期,尽管完全意义上的地方法院还未被废除,但是从君主法庭演变来的中央法院 – 即财政法院、普通诉讼法院以及王座法院的至上地位已经得以确立
在法律英语中,不可以想当然地将bench译为“椅子”,通常翻译为“法官”、“法官席”、“裁判庭/法院”等。在本文中,还需要注意bench conference这一术语。 参考译文:到十三世纪初期,尽管完全意义上的地方法院还未被废除,但是从君主法庭演变来的中央法院 – 即财政法院、普通诉讼法院以及王座法院的至上地位已经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