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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精神,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