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精神,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4月28日起到4月30日。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村段2号 邮编:511450

5.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