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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深圳 国内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手送出免租减税“大礼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手送出免租减税“大礼包”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手送出免租减税“大礼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昨天(9日)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推动承租国有房屋、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三个月租金,优先帮扶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手送出免租减税“大礼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昨天(9日)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推动承租国有房屋、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三个月租金,优先帮扶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确保及时兑现、靠前兑现、应兑尽兑,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2〕7 号)精神和要求,结合以往特别是一季度租金减免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通知。 2022年3月31日温政发〔2022〕7 号文件印发前,承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含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不含集体企业,下同)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申请并经审核后给予第二季度共三个月租金减免(以下称普遍减免,剩余租期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租期减免)。如2022年市场主体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时,承租上述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确定为中高风险之日的当月起享受三个月租金减免(以下称补充减免,剩余租期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租期减免)
为支持华虹园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0〕34号)精神以及上海市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物业2020年2、3月租金减免方案公告如下: 承租华虹集团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等生产经营活动,无负面清单事项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为本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其中: 1. 申请人租用的是华虹集团拥有产权的自有经营性房产(华虹科技园、华虹创新园)。 2. 申请人应在承租的物业内从事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虚拟注册、人员居住等非生产经营性活动用途
【本报讯】因应新冠肺炎对经济民生的影响,特区政府昨日公布5大方面经济援助措施,纾缓居民及各行各业的经济压力,包括:减免税务及规费;推行中小微企援助及利息补贴;加强民生措施,支援弱势家庭;提升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赈;疫后推出电子消费券。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表示,纾困措施将分阶段推出,连同加大基建投入,以及现金分享,涉及金额将超过270亿元。 因应疫情对民生经济的冲击,政府早前已推出多项纾困措施,包括政府部门出租的购物中心、服务亭或餐厅,以及公屋的商铺等商业场所免租3个月,同时原定7月至9月实施的现金分享,将会提早至本年4月开始发放,涉及金额共71亿元
根据《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常政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减免部分国有资产出租租金的通知》(常国资通字〔2020〕2号),明确减免对象为承租市属国有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标准为“免一减二”(即免收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4月份房租)。为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帮扶措施和责任单位等。为落实上述政策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现就租金减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的,监管企业直接免除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租金已收取的,可以抵交后期租金
8月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川区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抗击疫情。区总商会发出倡议,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发扬凝聚乡情、自愿互助、共同发展的精神,本着团结、友善、自愿的原则,对中小商户进行部分租金减免。 民建合川区委会副主委、重庆绿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正权积极响应号召,为租户减免租金210余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及赣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赣市国资字〔2022〕11号)文件精神,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现将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交通控股集团”)2022年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承租上述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对2021年已申请通过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减免3个月租金
近年来,宣城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发展电子商务,我公司作为本地有名的互联网企业,一直以来也是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一直希望能够为我市的电子商务发展做出了点贡献。 2018年,我公司积极参与宣州区商务局对外公布的宣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的招标活动,在激烈的竞争中,我公司以一定优势赢得了招标单位的充分肯定并获得中标通知书。此次中标,不仅是对地宝网络实力的认可,更是地宝网络在宣城地区多年来不断进步,合作共赢,以服务赢得良好口碑的成果!竞标成功,也让我公司实现一直以来想进一步为社会做贡献的愿望,相信在与宣州区商务局携手合作中,为宣城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卓越价值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记者顾阳)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从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房屋租赁市场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策动南京】2018年度“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5月中旬截止! “创业南京”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以区(园区)为主体,立足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引进扶持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市级层面从中择优遴选并重点扶持1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 1、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视同在宁“首次创业”; 3、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况的,可不受学历、职称和出资方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