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矿长
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 “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1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4日8时20分许,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以下简称晋普山煤矿)井下902轨道巷在新建车场放车过程中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4792万元。2016年12月26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晋城煤监局)牵头,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2021年牛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2月2日上午,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洲携同第三执法中队队长李东兴、成员:郑阳、王俊涛莅临首阳山煤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首阳山煤业董事长窦金山、矿长张国昌、安全副矿长郭自信、生产副矿长韩付青、总工梁福兵、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李忠等矿委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到矿后,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对接会议,随即,分为两组对我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一组以井上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另外一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洲带队深入井下现场查看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一上午的严格检查,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总结会议,检查组指出:一是要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结合本矿实际,明确管控重点,同时要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内容,切实提高矿井标准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动煤矿全面自查自改,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三是要认真研判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春节期间煤矿的值班值守工作,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不断档、疫情防控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