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
李正军荣获第8届“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 本网讯 4月30日,全煤团指委“关于颁授第8届‘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发布,绿水洞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李正军榜上有名,荣获“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 据悉,“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是全煤团指委授予全国煤炭行业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表彰煤炭行业优秀青年在国家煤炭工业科学发展中的杰出贡献,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广大煤炭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担历史重任,积极投身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建功立业,经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团指委秘书处初审、全体主任会议审查投票提名、 公示,并报共青团中央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委同意,评出第8届“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20名,第8届“全国煤炭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10名
同煤集团云冈矿深入贯彻落实“系统思维、把握大局、严肃认真、注重细节”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矿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创建“三零”单位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云冈矿运用固定学习和即时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在每日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二、周五学习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操作规程等理论知识;另一方面由“老”带“新”,在现场工作中遇到问题随时答疑解惑,在实践中加深对安全知识的理解。 云冈矿充分利用大屏幕、宣传栏、微信群和学习材料,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集团公司各类安全专题会议精神,传播安全理念;通过组织观看全国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图版,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提醒员工时刻绷紧“安全弦”
2020年煤矿生产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部分) 2020年煤矿生产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部分)生产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部长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与制定、修订(编)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负责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或参与制定、审查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规章制度3、参加制定矿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质量达标规划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在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之际,下沟煤矿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于6月27日上午,在机修车间隆重举行员工技能比武大赛。华彬煤业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咸平、矿长李格胜出席活动。来自综采队、综掘区、运输队、安瓦检班等17个区队和班组的80名选手参加比赛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领导信息于5月22日更新,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茂盛出任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至此,山西省能源局领导班子增至8人。 分管煤炭生产技术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信息与监测处
8月25日,成都市江煤矿花牌坊矿井+630水平牛肚子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造成当班的4名工人死亡。这次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出我市一些煤矿对隐患整改、瓦斯治理等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落实不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现对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2017年10月16日,备受瞩目的第26届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包括能源大奖、青年科技奖,另设煤炭、石油高等院校优秀学生奖及家乡教育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审定首批获准登记设立的26项社会力量办奖的奖项之一。本届颁奖大会共颁发孙越崎能源大奖4名、青年科技奖20名、优秀学生奖122名、家乡教育奖8名
本文摘要: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了全省煤矿矿长安全性生产考核记分工作的最新进展,从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山西共计30名矿长因遵守安全性生产职责不做到受到处置。其中,28名矿长在2019年记分周期内总计记分超过12分以上,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兼任煤矿矿长;1名矿长因未遵守安全性生产职责造成再次发生较小事故,并受到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兼任煤矿矿长;1名矿长因未遵守安全性生产职责造成再次发生重大事故,且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终生不得兼任煤矿矿长。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了全省煤矿矿长安全性生产考核记分工作的最新进展,从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山西共计30名矿长因遵守安全性生产职责不做到受到处置
1月14日,杨金才、庄峰到新城金矿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听取项目部工作汇报,现场了解井塔施工进展情况,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全力以赴保障安全。要认真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班组和岗位;针对春节停复工要提前谋划,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安全过节
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 “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1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12·24”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4日8时20分许,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以下简称晋普山煤矿)井下902轨道巷在新建车场放车过程中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4792万元。2016年12月26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晋城煤监局)牵头,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