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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现对《澄江市海口镇环湖(蒿芝箐段)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建设内容:澄江市海口镇环湖(蒿芝箐段)生态修复工程北至右所镇与海口镇交界处,南至蒿芝箐村,西至环湖路,东至国际健康旅游谷,长约1200米,宽约130米。建设内容包括:主入口道路及旅游服务设施、琉璃栈道、花海游径、观湖平台、生态冲沟、护坡系统、照明、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