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现对《澄江市海口镇环湖(蒿芝箐段)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建设内容:澄江市海口镇环湖(蒿芝箐段)生态修复工程北至右所镇与海口镇交界处,南至蒿芝箐村,西至环湖路,东至国际健康旅游谷,长约1200米,宽约130米。建设内容包括:主入口道路及旅游服务设施、琉璃栈道、花海游径、观湖平台、生态冲沟、护坡系统、照明、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工程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工程周边影响区的居民、政府及社会团体。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8日(不含节假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3、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4F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