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座标
[公文转知] 宣导“本市遥控无人机公告区域第二次修正一案”
[公文转知] 宣导“本市遥控无人机公告区域第二次修正一案” 一、 依据本府交通局109年7月7日中市交运字第1090035663号函办理。 三、 本府现配合民航局图资更新期程,办理第二次修正公告事宜,如有禁止或限制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之新增、删除或修正需求,请于109年7月22日前依所附电子档格式提送资料(附件2),迳复本府交通局,依发文日期如已逾期将退回不予受理,请俟下一次更新周期重新提送;如无新增、删除或修正之需求无需函复。 四、 有关附件2之位置点地理座标请依照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WGS-84)为参考基准,并以“度分秒”表示
辽宁省简称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是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
辽宁省简称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是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 地理座标处在东经118°53′至地理座标处在东经118°53′至125°46′ 北纬38°43′至43°26′之间,东西端直线距离最宽约550公里,南北端直线距离约550公里辽宁省陆地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陆地面积1.5%。陆地面积中,山地面积8.72万平方公里,占59.8%;平地面积4.87万平方公里占33.4%;水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占6.8%海域面积 15.02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