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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年度申报自3月1日开始 要在3月底前
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年度申报自3月1日开始 要在3月底前完成申报! 配合洗钱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一规定之公司申报制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每年应于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报,经济部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内将上一年度(110年)截至12月底止有关“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资额)超过10%股东”的资料,申报至“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申报平台”(网址:[URL])。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一资料申报及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申报的类别有“首次(设立)申报”、“变动申报”及“年度申报”。公司在完成“首次(设立)申报”后,所申报的资料如有变动,业者要在变动后15天内完成“变动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