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年度申报自3月1日开始 要在3月底前完成申报!
配合洗钱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一规定之公司申报制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每年应于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报,经济部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内将上一年度(110年)截至12月底止有关“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资额)超过10%股东”的资料,申报至“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申报平台”(网址:[URL])。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一资料申报及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申报的类别有“首次(设立)申报”、“变动申报”及“年度申报”。公司在完成“首次(设立)申报”后,所申报的资料如有变动,业者要在变动后15天内完成“变动申报”。此外,自109年起,公司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应完成“年度申报”。
经济部表示“年度申报”目的是确认公司上一年度(110年)截至年底之申报资料正确性。依规定,凡在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没有做过“变动申报”的公司皆须在111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报”。申报平台也会在3月初依公司所填写的联络资料,陆续以电子邮件提醒公司管理者及代理人依限完成年度申报。经济部提醒民众,公司如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资料不符,经限期通知未补正者,将处代表公司之董事新台币5万以上50万元以下之罚锾,经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之罚锾,至改正为止,其情节重大者,得废止公司登记。
“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申报平台”的年度申报自3月1日起开放,公司可透过电脑、平板或手机在线上完成申报,全程不用5分钟。曾经申报过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设定之账号密码登入“公司负责人及主要股东资讯申报平台”后,进入年度申报画面先按“汇入前次申报资料”,如资料未变动,经检视汇入资料无误后直接点选“确认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经济部已于申报平台放置操作教学影片及常见问题Q&A,并提供“4121166”客服咨询专线,民众于年度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洽询客服咨询专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