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0号)(附件1)。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URL])于6月17日12:00前完成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6月17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 请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并于6月20日12:00前将推荐文件、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通过电子邮箱(hskjjgxk@163.com)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