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挖贝网 12月7日消息,大烨智能(证券代码:300670)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国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公司收到中国***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现持有苏州国宇7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大烨智能名下,标的公司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行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69938721XD)
桂浩明:外资大量买入A股 是否意味这个市场要有一波上涨呢? mbo是什么含义?上市公司是MBO是什么意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4月21日公布。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公司公告称,参股公司江苏银行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 金融资产优质,投资收益显著。截止目前,公司持有江苏银行1 亿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 0.9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1993年3月30日成立。公司是于1993年2月15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3]217号文批准,由中国人福新技术开发中心、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现改名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现改名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7]240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0年12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康健国际医疗(代码:03886.HK)”采用固定价格0.32港元进行估值;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星美控股(代码:00198.HK)”采用固定价格0.001港元进行估值。 若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格隆汇 8 月 7日丨北部湾港(000582)(00058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港集团”)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0〕160号)。 同意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请北港集团督促指导北部湾港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完成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国有股东的控股地位
千山药机(300216)2018年1月17日晚间公告,于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立案调查。 齐程军律师团队已经启动千山药机的投资者索赔征集工作。 千山药机(300216)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初步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买入千山药机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待千山药机信息披露违规被正式坐实后,投资者可起诉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3年4月25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13]0048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东方集团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方集团的责任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兰溪云山制药厂”创建于1969年1990年更名为“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1992年6月5日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2)5号文批准本公司将原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改组为“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0月27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更名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021号)。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0年9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