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坟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榆林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就清涧县禁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县城城区北至定边大桥、岔口客运分站,南至虎头峁大桥,东至东门湾电力局大桥,西至西沟砭、老坟湾、西城区一线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限放区:定边大桥向北至七里湾保障房、岔口客运分站向北至242国道岔口加油站,虎头峁大桥向南至石台寺广场、公安局大楼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在全县范围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等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防护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禁止燃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辛庄村位于乡政府北2.5公里处,因1958年建队时
辛庄村位于乡政府北2.5公里处,因1958年建队时,驻辛庄得名;辖区有19个自然村,439户,1745口人,其中有回族131人。 辛庄村地处丘陵,北高南低,耕地面积1005亩,林地500亩,多位沙土壤,以农业为主,粮产小麦、玉米、水稻、红薯。其中有小型水库1座,浇地150亩,村设卫生室、文化站各一个,村办小学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