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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将结合2015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院系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