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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真都用对了吗
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真都用对了吗?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于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与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
1. 申请方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
1. 申请方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或是具有法律地位组织的一部分; 2. 申请方所申请的认证范围应与营业执照的准许经营范围一致,不得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3. 申请方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关文件要求过程,并有效实施; 4. 申请方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要求; 5. 申请认证前6个月内有已经开展的相关教育服务。 教育服务认证依据标准和认证文件如下: 教育服务认证从服务能力、服务过程、服务结果三个要素展开,并将它们进一步细分为若干评价指标,对教育服务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相应专业范围的服务质量评定为5个认证级别,即AAAAA、AAAA、AAA、A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