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表
发布者:通讯员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501 为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海大环境学子积极进取、拼搏向上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奉献青春力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特举办第三届“环境先锋”评选活动,对在学术创新、实践创业以及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海大环境学子进行表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旨在针对我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提高中小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国中小城市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要求,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高效的原则。编制内容要求分析本地中小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发展状况,各专项基础设施现状建设、投资情况和发展水平,总结经验教训,归纳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制约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因;要从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中小城市发展、优化中小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对人口的综合承载能力角度,分析预测基础设施完善的需求;要根据本地区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明确本地区“十二五”期间该项工作重点任务,提出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的总体目标和分行业建设目标;要确定本地区“十二五”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明确总体建设投资计划和分行业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规划汇总表和重点行业项目建设规划表,确定建设和投资时序
各培养单位: 现就2020级研究生导师选定及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1.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遵循导师、研究生自愿原则,各学位点统筹协调,但不得以学科建设需要等理由要求学生转专业。 2.校内导师每学年度作为第一导师招生不得超过3人;校外导师原则上只能作为副导师指导研究生,若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必须有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且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每学年度学术学位硕导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专业学位硕导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截至2020年9月累计有3名及以上延期未毕业研究生的导师,最多只能指导1名新生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项目材料,并于4月1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一份。 (2)成果总结,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在依法批准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相关论文以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一份。 (3)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需签字盖章)
根据《焦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6〕1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技创新券运营管理中心启动科技创新券兑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券持有单位在创新券有效期内(2017年4月10日―2019年4月9日)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其它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购置研发用仪器设备或软件,购买科技服务或向焦作科技大市场购买服务,符合暂行办法有关具体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申请创新券兑现。 (二)购买焦作科技大市场服务的,兑现申请书须经焦作市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焦作市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应对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否属于正式入驻机构以及是否正常工作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建造的方针政策,保障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科学规范推进,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专业经验丰富;严格实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材料与能源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B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通知如下: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21〕49号)要求。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遵守国家法律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耐心细致、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踏实肯干,服从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电教站,科学城教体局,园区社发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报告征集活动的通知》(川教馆函〔2019〕25号)精神,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交流展示全省各地(校)创客教育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我馆将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参加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报告征集活动。请有条件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地撰写本地(校)创客教育发展报告。 创客教育发展报告以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提交,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统一将发展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67900262@qq.com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温职院教〔2020〕22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温职院教〔2019〕40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计分及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于2020年6月开展本学期学院教材建设成果补贴申报工作,要求直接以出版的教材(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出版;不包括有建设经费的院级及以上立项的各级教材)申报。请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申报教材成果原件及汇总表于2020年6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要求,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对拟申报工程系列赵志忠等8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申报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申报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