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
2012年10月6日至7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一行四人对实验研究所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了为期2天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该所顺利通过了考核。 评审组在听取了该所的汇报之后,调阅了内审、管理评审、能力验证、质量监督、内部质量控制、样品管理、设备配置及量值溯源等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
一、药物研发工程师(制剂方向) 1.负责进行化学药物固体制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等产品的实验研究、工艺优化、工艺验证等工作,编制试验计划,撰写试验总结报告; 2.按照GMP、药品注册法规要求编制产品技术文件,做好相关记录及进行资料的整理、归档; 3.负责所用试验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 4.在项目主管的安排下,按照CTD格式编写部分注册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参与相关项目的技术鉴定、项目申报及评审等工作。 4.熟悉药物制剂GMP规范要求,掌握药品注册研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要求;熟悉药物固体制剂、注射剂及颗粒剂等制剂生产技术、了解制药设备操作及其质量控制指标;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一、化验人员要认真执行化验室的质量目标、质量方针,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 二、化验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不准吸烟。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经常保持清洁
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参数可能会发生变化,特别是对于一些稳定性较差的仪器。相同的人员、方法和环境条件在不同时间段的测量结果会有很大差异。为了确认我们的仪器在一段时间后(通常一年,取决于实际情况)是否能够保持其应有的测量能力,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校准
11月20日,恒净检测公司迎接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饮用水源监测专项检查。省厅组织的专家组一行八人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专家组首先对实验室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核对了设备运行记录,数据记录,各种操作流程,试剂的有效性等
近日,中国档案学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修改研讨会。会议设特邀代表专题发言和全体代表自由讨论两个环节,重点围绕档案定义、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利用、法律责任设置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会议介绍了《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整体情况,强调修法应遵循“尊重历史,立足现在,宪法法治,把握未来”的原则,并就《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体例、增加的主要章节条款、档案定义、《档案法》调整范围、人事档案管理、非国有档案管理等关键问题做了说明
猎聘质量主管(1名) 某汽车公司,猎聘质量主管1名。具体如下: 1、制定及审核各项检验标准,工序检验指导书等文件。 2、负责工厂内可疑品的判定,及时与采购、物流、生产部门进行沟通,监控内部返工按要求执行
5月20日下午17时,重庆市教育工委全市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第三组何森林副部长莅临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一支部党建场地,开展“双创”培育创建工作初步验收。 学校组织部副部长于频、何炫梁老师,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书记何希平、院长唐亮贵、专职组织员杨勇、副院长秦华锋,学生一支部书记刘昶和支部部分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参与迎接验收工作。 首先,在党群服务中心由学生一支部书记刘昶介绍支部覆盖专业、支部成员构成、支部的创建特色即围绕党建“双创”样板支部“七个有力”,在三十年学生党建品牌“小红帽”的基础上,创建“建好1个支部,传承1种精神,依托3大阵地,建设3个组织,突显3项职能”的“1+1+3+3+3”的党建工作思路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022.09.14)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2022.09.14) 中国科协致全国科技工作者倡议书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的通知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的通知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的通知 (2022.09.14)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论著引用的通知 (2022.09.14) 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2022.09.14)
家庭档案是档案的一部分,它具有档案的本质属性和主要特点,即历史的原始记录。所不同的是,家庭档案是家庭生活中的原始记录,与其他档案形成的范围明显不同,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比较而言,有其自身的特点。 家庭档案是属于私有财产,保存在自己家中,您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