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计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否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 如在审核原始凭证中发现有多计或少计收入、费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滥发奖金、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不仅不能作为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而且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日前,浙江省松阳县国税局对当地一家长年亏损的特种造纸企业实施税务稽查时,从一张快递单揭开了这家企业近百万元账外销售的“秘密”。 该企业于2006年成立以来,每年都有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亏损额,累计亏损额已达200万元,增值税税负经常出现异常情况。松阳县国税局依法定程序将其列入稽查对象
2019 年 12 月底,*ST 索菱(002766,SZ)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承认2016年至2018年3个会计年度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后,*ST索菱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亏损。 这已经是*ST索菱第二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8月3日,神州优车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了《处罚告知书》,因涉嫌信息违规,神州优车被中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陆正耀本人被处于2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96号)第六十条和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拟决定: 一、对神州优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陆正耀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良芸、王培强、李晓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四、对亓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如何理解法院判决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在付款判决书中,法院常常会依法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注明“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同期贷款利率有6个月以内、6个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档次,许多当事人对此没有注意在执行阶段少计算了利息。此文厘清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中“同期”的含义,希望对当事人有帮助。 实务中,无论是借贷纠纷、还是货款、工程款纠纷等,法院判决书判决往往在判决偿还本金(或货款、工程款)外,还同时判决支付拖欠款项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7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潞江坝湾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隆阳区潞江坝湾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工程于2010年5月1日开工,2010年12月23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90万元,新建三层砖混结构学生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为760平方米,新建一层砖混结构食堂一幢、建筑面积124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