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
本文摘要:官厅水库开会休渔管理工作联席会为提高库区水质和生态水环境。近日,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的组织开会“官厅水库休渔管理工作联席会”。 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车站、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延庆县水产服务中心、怀来县畜牧水产办公室四家单位领导及涉及工作人员共13人参与
本报讯(记者 吕晓 通讯员 朱虹钰)日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白沙镇、江津区渝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会同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白沙镇人渡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据悉,增殖放流是长江恢复渔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改善珍稀特有鱼类种群数量和长江水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增殖放流是今年白沙镇打响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之一,利用“生物链净化水质”的模式,既能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珍稀鱼类资源,又能抑制长江水质恶化,达到有效提高长江水资源质量的目的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发布《杭州市2023年钱塘江、苕溪和运河流域禁渔须知》,3月1日起,钱塘江、苕溪和运河流域全面禁渔,具体禁渔区域是哪里?时间持续多久? 为深入推进杭州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3月1日起,钱塘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苕溪、运河延续全年禁渔)。 钱塘江流域:钱塘江干流杭州段,重要支流分水江、渌渚江、葛溪、大源溪、壶源溪、浦阳江。 苕溪流域:苕溪杭州段,包括东苕溪、南苕溪、北苕溪和中苕溪等
发布时间:22年09月19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编辑: 本网讯 9月19日,2022年长江江豚科学考察正式启动。本次考察是继2006、2012和2017年后第4次长江全流域江豚科学考察,也是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后首次流域性物种系统调查,对于长江江豚乃至整个长江生态系统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江豚是我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长江中特有的淡水鲸豚类动物,是评估长江生态系统状况的重要指示物种
为进一步渔业可持续发展,连日来,市农牧局渔业发展中心与集宁区农牧水利局联合展开禁渔期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行动以市民广场、农贸市场、天然湖泊、水库等场所为切入点,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乌兰察布解读非法捕捞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农贸市场、广场、渔区等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禁渔期通告2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和实用手册400余份,引导相关群众懂法守法,使渔业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对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此外,市区两级渔政工作人员还对集宁区水产品经营户及农贸市场流动经营摊贩展开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售卖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了解到,青海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对涉及非法捕捞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此次行动检查餐饮场所270家,查封非法加工湟鱼场所9家,查获青海湖湟鱼约100公斤。 据了解,本次行动分别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个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导,青海省公安、森林、渔政等多部门联合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高敬)22日,长江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根据国家有关扩延长江河口禁渔范围的新举措,将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纳入长江流域禁捕范围。 2021年起,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将迈出更大一步
人民网重庆12月26日电 今年长江开启十年禁渔,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市万州区清零所有渔船,一部分渔民从原来的捕鱼人变成护渔人。他们像往常一样,以船为家,以江为生,身穿黄色救生衣守护长江。当地在辖区江段设立了4个护渔点,18名护渔队员不分酷暑、严寒沿长江分段巡逻
本文摘要:时隔湖南省要求在东洞庭湖自由选择特定区域,探寻江豚迁地保护措施之后,湖南岳阳市要求,在东洞庭湖筹设江豚维护管理站,对江豚实施尤其维护。长江江豚是全球唯一的江豚淡水亚种,被称作长江生态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已在地球上存活2500万年,仅有产于于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初步统计表明,洞庭湖现有江豚大约为90头,近年相继展开的小型实地考察指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于是以以每年5%的速度骤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