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报
日前,市财政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各预算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区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重点对2018年度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要求,以及2019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方向进行了深入的介绍。会议还对2019年国资预算编报的总体要求和方法进行了重点说明,并详细介绍了在编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具体问题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桐浦镇通景公路(云屿至高河段)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9)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瑞安市交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桐浦镇通景公路(云屿至高河段)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65号文件中的桐溪入口南环线综合服务区提升调整批复如下: 该工程建设能够大大提高桐浦镇的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的城镇形象,增强城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极大的推动经济建设;是衡量一个城镇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当地假日经济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关于推介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典型案例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受到通报表彰,“规范公路资产会计核算 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基础”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介。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过程中,精心组织、层层部署、严格审核汇总,高标准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受到省财政厅的通报表扬
办公地址: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阿扎克路18号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并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二)负责阿图什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协助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1.负责起草完善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研究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研究所各类发票和收据的购买、开具、缴销和各类税务管理工作包括报表的上报及税金计算缴纳工作; 3.组织财务助手、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开展工作研讨。 4.组织编报研究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5.负责各类国库资金(创新工程、产业体系、基本业务费、农业部财政专项、基建修购项目等)的请领、调度和管理工作,协助所领导组织预算执行工作; 6.负责住房改革资金的预决算(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及发放工作; 7.负责研究所各类经费(科技部五大主体、自然基金、地方财政项目、横向开发、房地产租赁、成果转化等)的收入、支出核算管理工作; 8.负责全所基建、修缮购置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所及原子能农学会的货币资金管理及各类银行账户的年检、备案;原子能农学会的收入、支出核算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合肥院(事业部)财务管理工作; 11.协助人事、业务部门完成工资发放和各类绩效的发放; 12.协助业务处室及课题组完成项目审计和验收等管理工作; 13.负责接待上级部门的各类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 14.负责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起草学校有关招投标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工作程序的工作。 2、依据学校的各类采购需求,承接招标采购项目申请并进行登记与任务分配。 3、负责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
这三件部规章,3月1日起施行! 这三件部规章,今起施行! 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以部令第52、53、54号公布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件部规章,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件部规章的公布施行,是贯彻落实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建立健全水法规的体系的重要成果,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土保持、水工程调度等方面工作,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52号令公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际,对1997年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规定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以及检测、监测等其他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依法应当承担的首要责任、主体责任及相应责任等,严格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构建了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体系,施行后将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要求,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已于近日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供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经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目前,各普通高校已完成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院校及专业。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2021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和专业(类)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本网讯(通讯员 王雅琴 文/图)为强化学校各单位(部门)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5月25日上午,学校召开了2022年财务工作培训会,各单位(部门)报账员、预算编制人员以及预算项目经办人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常委李宜兵出席并讲话,会议由财务处主要负责人施斌主持。 会上,财务处相关人员通过结合制度宣讲与案例分析,分别讲解了“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关流程及工作要求、“财务报销规范”及注意事项,解读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强调了项目及时入库与建设实施、加强预算经费的台账管理等具体工作事项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定海区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近日,全区136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完成2021年度内控报表填报工作并上报市局。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措施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