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到北京海淀区进行环境保护税调研,听取北京市地税局、环保局等部门关于环境保护费改税情况的汇报,并就推动环境保护税改革等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提供参考。 雾霾治理的紧迫、水污染防治的难题等种种环境保护问题加剧,倒逼环境保护税改革步伐加快。作为一种惩罚性质的税种,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目的是让污染者付出更多代价,而改革选择的路径也逐渐走向立法先行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白通社莫斯科2 月 3 日电(记者爱德华·皮沃瓦尔) 白通社从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处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和独联体执行委员会批准了2023-2025年实施深化合作备忘录的行动计划。该文件于 2 月 3 日由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主席米哈伊尔·米亚斯尼科维奇和独联体秘书长谢尔盖·列别杰夫在阿拉木图签署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与毕马威中国联合编印的《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服务指南》于2019年8月9日正式发布,全面打造大湾区税收服务一本通。 该指南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发展要求等内容,整理了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的民生领域合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项目配套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合作等方面涉及的财税政策, 清晰地梳理了优化湾区营商环境的税收服务措施,并以情景案例的形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各种政策和税收便民服务,旨在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税收政策和征管服务等支持,为粤港澳大湾区“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参考。 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为毕马威全球性组织中的独立成员所经许可后使用的商标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3、具有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有较强的逻辑思考能力和沟通能力; 4、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有意者请将中英文或中日文简历(附近照)、身份证、最终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 谢绝来电来访,未录用者资料将存入公司人才库备用,一律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1、团体健康险、工伤保险理赔案件的处理; 2、企业财产险(包括水险、非水险)理赔案件的处理,以及公司经营的其他险种理赔案件的处理; 3、事故现场的查勘、定损、支付保险金等业务; 4、根据部门负责人指派,处理部门内的其他一般事务
我国人造板产业在新常态下如何实现持续发展?我国人造板产业如何从价格观转向价值观?我国人造板企业如何完善和打造自身的产业链?我国人造板产业该如何转变发展方式?10月16日-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研讨会将在安徽省宿州市召开,一年一度,业界将再次聚焦我国人造板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科技创新,共同探讨破解制约我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的诸多难题。 “以产业链为主线,让上下游互动和共赢”将是本次研讨会业界的关注点之一。由于我国人造板生产行业门槛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现象凸显,加上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等影响,中低档人造板产品竞争日趋激烈,人造板产品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到了极限,无路可退的人造板企业要从过去的“价格战”转到“质量战”、“科技战”上来,不仅仅要调整产品结构,更要专注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从价格观转向价值观
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通过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扩充支持领域等途径,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是时隔七年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一次重大变化,预计将有一大批上市公司受益于高新认定办法的完善。” 会议确定,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还分不清真假发票?三招教你审发票! 国家为了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阜新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阜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