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2019年,通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对第二期平安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名。 (三)招标要求和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第二期平安校园建设项目包括新增及改造摄像头点位共计448个点,448个点位的存储时间不得低于90天。 2.该项目所提供设备须能够与学校原有智慧校园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并实现统一管理与资源调配
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A锦19142
按照工作需要,大渡口区拟在金鳌寺举行大渡口区“守正创新”主题讲经比赛,为此需要开展会务服务采购。 会务服务所需经费控制在2.5万元以内,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中附件《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适用第五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次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内控管理。” 经区委统战部内控程序决定,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的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018年,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注关切的问题,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紧密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微信公众号、报纸专版等信息公开渠道、形式,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考核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浙江省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预算金额:2标段500万元。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URL])或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各投标单位: 关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2-2023年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公告 ”评审表中“处理质疑、投诉工作经验”(序号8第②评分项目),为更好体现“三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对该评审项目作如下修改。 原有表述:自2019年来,因供应商质疑(投诉),代理机构因招标(采购文件)违法原因受到省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如有,得0分,没有,得6分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实践,现提出以下意见。 《条例》的立法本意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关于“政府购买非营利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提案的答复(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对提高社会就业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理应通过政府采购手段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