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临沂市】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城新区公厕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临沂-兰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厕,招标代理: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51号(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98071516(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北城新区公厕保洁服务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或清洁等相关内容;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79.300000 1.时间:2020年7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URL]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URL])进行投标备案
《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5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安排部署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审查、批准、联系人和经办人,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上传管理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地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经十路17175号D座二层)
12月1日,中国政府与阿尔及利亚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三年(2022—2024)合作计划》。 该《合作计划》主要聚焦于重点领域投资合作,是积极推进中**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阿外交和海外侨民部建立指导委员会,共同向两国企业推介交通、能源矿产、制造业及研发、信息技术、金融服务、医疗服务等6个重点领域潜在合作项目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完善了《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奖相结合,强力督促信息公开。 (二)丰富公开载体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依法受理了茵蓝朗姆酒等175个欧洲联盟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现将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信息予以公示;上梅多克、圣爱斯泰夫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已获得保护,不再重复公示。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
济南市章丘朱家峪“新时代闯关东精神”展览馆物业管理和景区绿化养护项目,采购人为济南市朱家峪闯关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 100万,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020年,永丰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府公开成果,规范政府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丰生态环境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155条。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浙江省教育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编制本指南。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简介、工作规则、工作要点; 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全省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及公告、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及统计数据、教育收费情况、专项经费情况、全省学校信息表、教育督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8.重要信息转载、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 10.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奖励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11.意见征集公告、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12.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计划、新闻发布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