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
泽稷小编在邮件中看到有个刚读大一的同学提问acca大学在读生可以去报名考试吗?对于这个问题泽稷小编也是去整理了一部分相关的信息,下面就来分享给大家吧! 报名注册ACCA,只要有以下其中一条符合即可。 1、凡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即可报名成为ACCA的正式学员; 2、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在校生(本科在校),顺利完成大一的课程考试,即可报名成为ACCA的正式学员; 3、未符合1、2项报名资格的申请者,可以先申请参加FIA(Foundations in Accountancy)基础财务资格考试。在完成FAB(基础商业会计)、FMA(基础管理会计)、FFA(基础财务会计)3门课程后,可以豁免ACCAF1-F3三门课程的考试,直接进入ACCA技能课程的考试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委托,就山东省莱州市吴一村地区金矿普查浅钻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方,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五、工作目的要求:全面收集、研究普查区以往地质矿产、物探资料,对该区成矿特征要有一定研究和认识,在前期1:2.5万深部土壤化探圈定的异常的基础上,通过浅钻工作,对异常进行验证,并对重要地质界线及蚀变矿化带进行揭露,最终对金矿远景及下一步钻探的布设提供依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钻探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钻探施工经验丰富的国有企事业勘查单位; 3、外省(山东省以外)的钻探施工单位投标时,则需要在山东省内具有独立分支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和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诚聘如下岗位工作人员: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单位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 1、具有本科学历的应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工作满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工作满1年。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及以上,并满足岗位的其他特殊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和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长沙雨花区: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记帐凭证和会计凭证千万不要混为一谈! 在企业进行财务工作处理的过程中,记账凭证和会计凭证作为企业账务处理的基础和依据,通常是极容易被人们混淆的概念。然而实际上,二者却有着明显的区别。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
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A锦191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许可;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提供总公司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凭证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