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
近日,刘诗诗起诉某网络用户发表诽谤文章的判决书公布,判决书显示该用户在凤凰网上发表了诽谤刘诗诗婚内出轨并怀孕的文章,法院裁决刘诗诗胜诉并获赔4万元。 12月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刘诗诗起诉某互联网用户诽谤的判决书,刘诗诗在起诉中获胜并获赔4万元。判决书中显示,2018年6月6日昵称为“作弊先生”的用户在凤凰网发表了一篇题为《继李小璐做头发后,“第一狗仔”卓伟再下猛料:刘诗诗出轨并怀孕》的文章,文章中公然发布了“刘诗诗出轨并怀孕”“刘诗诗背着吴奇隆约会别人,并且怀孕,孩子并不是吴奇隆的”等具有严重诽谤性的内容,文章发布后也被一些关注量较大的互联网媒体平台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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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性的不可侵犯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名誉权,以及与人身直接相关的住宅不受侵犯权等。公民 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的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 举权等。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为
2015年11月1日前,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或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知名动物保护组织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如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评选工作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作品征集从2015年6月22日起,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表现为: 第一,民事责任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主要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陈强\海峡都市报记者卓传伟) 本报10月12日以《合作不顺上网骂人对手不服告上法庭》为题,报道了福建泉州两家企业因合作不愉快,其中一家企业老板上网发布文章贬损另一家企业及其老板,为此挨骂的企业及老板愤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10月19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上网骂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在网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泉州仕达斯制衣有限公司及其老板郑明辉对原告泉州联盛轻工企业有限公司加工水洗的休闲裤质量持有异议,但未采取合法途径,正当善意地行使投诉权利,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12篇文章,使用了大量的侮辱性言辞,将矛头指向原告,使这些公布在网上的信息得以传播,并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其主观上明显存有毁损原告名誉的意思,在客观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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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2岁的金某,因家庭、婚姻等种种原因,加之与领导不和,无处发泄不满情绪,便做出一些有异于常人的举动,这些举动被单位认为是不正常的表现,于是金某的单位领导于1999年将其送至本市某精神病医院,并入院治疗长达1年零41天之久。金某认为自己当时的意识是清醒的,是被单位和精神病医院强制性入院治疗的。 在住院期间,按精神病人接受治疗的金某在肉体和精神上感觉到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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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报道,前段时间,周璇指张铁林“提出**易”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张铁林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周璇和成都商报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昨日,当事三方律师一起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换了证据,张铁林方保持索赔100万,周璇方称一切是媒体无中生有,成都商报则表示己方报道的内容全是周璇提供。法庭宣布该案件将于下周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