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让
1、【税委会〔2018〕13号】2018年4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15%。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25%
1、【税委会〔2018〕13号】2018年4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15%。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25%
据哈尔滨海关统计,一季度,黑龙江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51.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9.5%,高于全国同期增速1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1亿元,增长13.5%;进口450.7亿元,增长33.7%。 一季度,全省一般贸易进出口483亿元,增长38.8%,占全省外贸总值的87.6%,比去年同期提升5.9个百分点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根据财政部关税司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此次关税政策调整旨在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 通知明确,我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
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见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见附表2)
中国商务部公布,关于中国与东协结束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签署升级《议定书》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升级《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协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 中国-东协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涵盖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中国-东协自贸区各种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目前的中国-东协自贸区货品贸易自由化水准已经很高,双方近95%的产品已经实现零关税,所以在升级谈判中,双方着重加强货品贸易和投资便捷化,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升经济技术合作水准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4 一、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制定本附件。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香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实施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表1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
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见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见附表2)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目前,中巴两国已完成相关国内程序,《议定书》降税安排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议定书》规定,降税安排实施后,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