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监督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活动。 第三条监督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三)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是否规范、便民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等; (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及时落实; (六)其他需要监督评议的内容
2020年中咀岭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我乡安排1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乡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我乡通过电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发布信息8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2020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新《条例》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还需要改进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编制了《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2020年鹤岗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毛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方面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有关要求,为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等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等。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部署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完善了《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奖相结合,强力督促信息公开。 (二)丰富公开载体
一年来,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校务公开方式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宣传报道、招生信息、教务信息、科研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学位学科信息、资产信息、学生服务、后勤服务等各方面信息实现全面覆盖,为依法治校、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校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学校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对2019年度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考评。经各部门申报、考核小组考评,评出招生就业处、党办(校办)、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人事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科研处、研究生院等10个单位为2019年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