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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审查
经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审查,应聘我中心的以下人员进入初试程序: 时间: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5号楼,中国无线电检测大厦。 (二)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期间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及学生证等在校证明材料); (三)本科和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五)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各项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六)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七)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查验不属实,我中心有权取消其面试及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