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审查,应聘我中心的以下人员进入初试程序:
时间: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5号楼,中国无线电检测大厦。
(二)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期间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及学生证等在校证明材料);
(三)本科和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五)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各项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六)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七)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查验不属实,我中心有权取消其面试及录用资格。
(二)面试结束后,我中心将通过本网站和邮件通知后续事宜。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浏览本网站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邮箱。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010-57996126、010-5799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