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隆
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5次全体委员会
(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5次全体委员会议一、并案审查(一)委员陈根德等20人拟具“民法增订第一百九十五条之一条文草案”、(二)委员许添财等21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颜宽恒等21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徐欣莹等29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陈根德等20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罗淑蕾等26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陈超明等26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及(八)委员尤美女等22人拟具“民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及第二百零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审查委员蔡锦隆等21人拟具“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