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要求,12月13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了主题为“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的培训会,学院党委书记孙国、副书记吴旻、副院长韩飞和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员刘毅老师回顾了今年的网络安全主要情况,介绍了目前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制度以及考核标准,重点从钓鱼邮件的防范、密码的管理、内部资产的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运维等几个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方法和建议。 最后,孙国书记进一步强调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网络安全防范,鼓励师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住建部五方责任主体处罚细则,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担首责!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细则内容摘录自住建部相关文件。 国办函〔2019〕92号文通知明确提出: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
6月12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议,对日前新调整任用的三名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洪文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洪文胜对三名中层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提醒大家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
为加强学科建设,满足住培专业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负责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3.年龄在55岁以内;(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从事全科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至少5年; 5.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协调管理能力,实行专业基地主任负责制并切实落实。 有意向者,请点击下方“填写简历”,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我院将择优通知考核面试。 徐东门诊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纺机路43号江南花园 联系电话: 027-86709165(工作时间) 丁字桥训练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丁字桥路53号 联系电话: 027-87822861(工作时间)
7月17日下午,集团召开2020年上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青合主持。 会议分别就党纪工团以及安全维稳等方面,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农经发〔2008〕184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务)局: 根据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下达了2008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其中下达我省8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4.13亿元,同时我省也增加下达了2008年第五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6.24亿元。为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作,加快工程的建设实施,现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尽快下达投资计划。目前,国家和省新增的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均已下达,各市要在收到省计划下达文件的5个工作日将投资计划下达到县(市、区),并将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抄省备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根据中央纪委坚守重要年节假期的要求和湖北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端午等节庆假日,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纪党规意识。明确纪律“红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日前,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重大工程包实施周期为3年(2016~2018年),旨在着力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 此前,发改委已经发布11项重大工程包,其中包括“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该项工程包目的是加快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力争在较短的时间里在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25号)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于附件中由I类调整为Ⅱ类管理的“14-10-08液体敷料、膏状敷料”中非无菌提供、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浅表性创面及周围皮肤的护理的液体敷料、膏状敷料类产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申请注册。2022年1月1日前已按照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2023年4月1日前产品备案继续有效;自2023年4月1日起,该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在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召开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部署及培训会议。13个区、县(市)教育局主管校园食品安全的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部署了春季开学前后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提出“四个最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