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0002060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2年2月9日智著字第11260002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2年2月9日智著字第11260002060号函办理。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加强宣导校园尊重知识产权观念,内容如下:敬请使用正版教科书(含二手书),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权。 依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就其著作专有重制及公开传输之权利,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他人著作,涉及重制、公开传输等著作利用行为,除有符合著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条规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欲利用他人著作,应取得著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始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